婚姻之協議書
在上海有很多新婚夫婦做,內容由財產的分配到家務誰去做,寫得一清二楚,而在香港比較少聽有人做,但就算做了,多數不會說出來,所以又未必會知道。
最近聽到朋友的朋友做了,一個有錢男士娶了一個小家碧玉,兩人在婚前簽了協議,指明屬於男士的那些財物,在男士死前,該女士沒有權分享,即是說如果他們離婚,女士分不到男士的財物。該女士簽了,一副我並不是為了錢而嫁給你的樣子,(講明就凡,如果他冇錢,你是否會嫁給他???) 而事實是,結婚後,她用附屬卡買了好多的貴重財物給自己及家人,成功買樓置業,由該男士付款,真是你精我不笨,當然這些錢對該男士來說,也只不過是小毛見大毛。
曾有人不肯簽,結不成婚,說是看她不起,說她是為了錢而跟他結婚,氣到一走了之。最近有客戶問我,怎樣將擁有的個人財物隱藏,不給另一半知道,唉,又實在沒有法子,現在的人結婚快,離婚亦快,再婚更加快,如果次次都要同人分身家,真是幾多都不夠分。而我的建議是同居算了,有孩子的時候,就寫定平安紙將財產給予孩子,那你的另一半就分到你的財產!
最近聽到朋友的朋友做了,一個有錢男士娶了一個小家碧玉,兩人在婚前簽了協議,指明屬於男士的那些財物,在男士死前,該女士沒有權分享,即是說如果他們離婚,女士分不到男士的財物。該女士簽了,一副我並不是為了錢而嫁給你的樣子,(講明就凡,如果他冇錢,你是否會嫁給他???) 而事實是,結婚後,她用附屬卡買了好多的貴重財物給自己及家人,成功買樓置業,由該男士付款,真是你精我不笨,當然這些錢對該男士來說,也只不過是小毛見大毛。
曾有人不肯簽,結不成婚,說是看她不起,說她是為了錢而跟他結婚,氣到一走了之。最近有客戶問我,怎樣將擁有的個人財物隱藏,不給另一半知道,唉,又實在沒有法子,現在的人結婚快,離婚亦快,再婚更加快,如果次次都要同人分身家,真是幾多都不夠分。而我的建議是同居算了,有孩子的時候,就寫定平安紙將財產給予孩子,那你的另一半就分到你的財產!
5 則留言:
偶然路過貴站,發覺當中的留言,涉及經濟、社會、男女關係等等多個範疇,與坊間一些胡言亂語的網站不同,遂花少許時間,在「中小企 - 經營在 SARS 及 CEPA 時候」和「婚姻之協議書」中湊一湊熱鬧。以下愚見,是本人的所思所感,曾於其他較正經、嚴肅的留言版發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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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處最近公佈新的人口數字,突出了香港的男女人口問題。我對人口問題一向甚感興趣,亦頗有感想,現分點簡述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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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香港的女人是否真的追求男女平等?
香港的女人,揉合了中國傳統女性對男性的倚賴和西方女性的獨立自主,學業、事業等都要與男性看齊,甚至超越,但又要男性保持所謂「風度」,事事遷就照顧。其實,這不是追求甚麼「男女平等」,而是追求「實際利益」。「男女平等」對己有利,就要「男女平等」,「傳統角色」對己有利,就要「傳統角色」。一切都是利字當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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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輸入內地壯男,港女就「嫁得出」嗎?
就我有限的所見所聞,現時真的越來越多港女「嫁唔出」。事實上,統計處的數據指出,2004年有約4萬港男結婚,港女結婚的就只有約2萬,顯示有約一半的新婚港男流失到內地,令港女「嫁唔出」的問題日益嚴重。曾蔭權曾表示過,擔心香港的適婚女士找不到足夠的港男,打算從內地輸入精壯而有專業學識的男士。但他沒有考慮三個問題。第一,相比於內地女士,香港的女士有甚麼吸引力,令內地壯男為之傾倒?第二,相比於香港的男士,內地壯男又有甚麼優勢,令港女心猿意馬?第三,造成港女「嫁唔出」的問題,關鍵何在?單純的在數字上追求適婚男女數目1比1,真的可以解決越來越多港女「嫁唔出」的問題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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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輸入內地壯男是「倚賴」毛病作崇
對於越來越多港女「嫁唔出」,政府第一個想到的辦法,就是輸入內地壯男。又是「倚賴內地」的毛病發作。要根本解決問題,應由香港的男女做起。面對內地女性的強力競爭,港女必須增加自己的競爭力,主動放棄部分既得利益,一切利益歸自己、「高竇」、挑剔,都不是「今時今日應有的態度」。港男亦應爭氣,即使在學歷、事業上比不上港女,也不應像個「大細路」,而應有起碼的氣慨。男女都作出改善,才是治本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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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輸入內地壯男有歧視成分
輸入內地壯男,只是為了照顧年輕女士。但香港男女人口最懸殊的組別,是八十歲以上的人口,這是因為港女平均較港男長命六年(港男平均近八十,港女平均近八十六),故八十歲以上的香港阿婆數目是數倍於香港阿伯。因此可以肯定,大部分八十歲以上的香港阿婆都是沒有伴侶的。香港阿伯死得早,是香港阿婆的不幸。而香港最精壯的一群阿伯,僅分佈在維多利亞公園一帶,範圍窄,數目少,絕對是「唔夠分」。現在曾蔭權只照顧年輕港女而不顧阿婆,沒有提出「輸入內地精壯阿伯」的計劃,是切頭切尾的年齡歧視,平機會應該跟進。
作者: 匿名, 於 5/9/2005 下午1:27
致不留名:
世上是沒有平等,追求只是一種的形式,口號而已!
港女「嫁唔出」,原因好多,是否未結婚就是嫁不出,可能她不想嫁呢?想嫁的人,自然會想辦法去找個男人來結婚。難道日日在家里,等天上掉個男人落來做你老公!
作者: Holiday, 於 6/9/2005 下午1:30
Holiday君:
你稱我為「不留名」,這稱謂挺好。
你說得對,找不到合適的對象就不嫁。常聽有港女說現時的港男幼稚、膚淺,30多歲還像中學生,拍拖有如「湊仔」。如果這是普遍現象的話,港女真是不嫁也罷。我見過一些「為嫁而嫁」的例子,沒有一個是幸福的。
作者: 匿名, 於 7/9/2005 下午1:12
我只知,若有一天我不幸離了婚,我不會再選擇結婚了。
寒竹
作者: 匿名, 於 7/9/2005 下午9:52
寒竹: 離婚時,好多人都這樣說,但是又是一樣再結婚去了!
總之一句:單身也好,結婚也好,離婚也好,再婚都好,最重要是自己過得好!
Holiday
作者: 匿名, 於 15/9/2005 下午2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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