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星雨

星期三, 9月 08, 2004

不要做怨婦

A小姐及B先生,是多年拖友兼生意上的伙伴,最近,不知何因,兩人分手兼拆伙。B先生委托我司幫手處理拆伙的文件。同A小姐電話傾過幾次,她充滿怨氣,斤斤計較,前言不對後語,一時一樣,說話時咄咄逼人,好像當正我是他們的第三者。我唯有向B先生說,我只做文件,其他的事宜,你們自己傾,因為她玩針對及刁難,根本不相信B生所委任的代表,有需要的話,叫她自己找可信的人來做。

透過今次的接觸,而去認識A小姐,我為B先生喝彩,此等女人,早分早著。誰是錯是對?已不重要,她已得到旁人的討厭。

如果她覺得委屈,B對她不好、不公平,最好就是反問自己,點解自己咁蠢,有眼無珠,在那年那月那日,上了B的當,迷上了B, 所以她最好自插雙眼,反正冇用處呢。

曾經相愛,就算分手,亦要灑脫一點,充滿怨氣,那又何苦呢?始終,這個男人,你曾經深愛過,最重要是從新開始,改造一個新的自己,把自己扮得更吸引,找一個比他更好的男人,活得比他更好,開心過自己的生活,讓他覺得放棄你是他人生最大的損失。

那才是最後的勝利!

6 則留言:

發佈留言

訂閱 發佈留言 [Atom]



<< 首頁